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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联或e家佳如何成就“千秋霸业”?

更新时间: 2006-01-11 09:57:39来源: 粤嵌教育浏览量:2172

  导读-- 数字家庭标准的建立会对数字家庭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中国企业主导的"闪联"或者e家佳该如何赢得主动?

  一、数字家庭:一个简要的回顾

  数字家庭(或称为智能家居)源自十几年前美国人提出的智慧屋(Smart-Home)概念,其涵义是借助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对住宅中的各种通信、家电、安保设备进行监视、控制与管理。由于这一概念唤起了人类对数字化、智能化生存的渴望,一直就是全球IT和家电厂商关注的焦点。

  中国数字家庭的兴起早可追溯到1995年3月。当时,国家科委正式批准启动了国家首批重大科技产业工程项目--"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其中便包含数字家庭的内容。但对大多数国人而言,将"眼球"真正投向数字家庭是从比尔•盖茨的豪宅频频成为媒体炒作的热点及其缔造的微软帝国1999年抛出霸气十足"维纳斯计划"开始的。

  数字家庭在中国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风起云涌时既频频出炉了"维纳斯计划"、"女娲计划"、"机顶盒"、"信息家电"、"影音数码港"等富有冲击力的鲜活概念,也不乏承载这些新概念的产品,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但厂商导引抑或是炒作的市场风暴总是在消费者的平淡反映中很快回归平静。久而久之,数字家庭似乎成了厂商依靠想象力编织的战略幻景。

  进入2003年,数字家庭骤然升温。除比以往推出更多"PC家电化"、"家电PC化"的新品外,市场出现了新变数。6月24日英特尔、微软、索尼等IT、AV和通信领域的17间国际巨头联合成立"数字家庭工作组(DHWG)",旨在推动统一的数字家庭的网络连接、信息格式的标准建设;紧接着,联想、TCL等5间国内企业联合成立了旨在推动终端设备之间协同作战的关联应用技术协议的"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化工作组(IGRS,或称为闪联)"。这两个工作组的成立引起了业界普遍关注。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两大工作组的成立标志着数字家庭的标准建设提上日程,数字家庭将驶入快车道。

  这两个工作组的成立以及相应的数字家庭标准的建立会对数字家庭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中国民族企业主导的"闪联"应该怎样发展才能赢得主动?这无疑都是中国数字家庭发展中至关重要的问题。本文将运用近年来管理学领域新兴的模块化理论做一个粗略分析。

  二、模块化:新产业结构的本质

  斯坦福大学青木昌彦教授指出,随着新兴的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快速崛起,产业结构正发生根本性变化,模块化日益成为新产业结构的本质。相应地,模块化也日渐成为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的关键词,成为分析产业结构及其演变极为重要的概念框架。其中,哈佛大学商学院前副院长鲍德温和院长克拉克于1997年发表在《哈佛管理评论》上短小而富有冲击力的《模块化时代的管理》和2000年推出的力作《设计规则:模块化的力量》,以敏锐的眼光洞察到信息时代模块化所具有的革命性力量,并通过对IBM 360的实证分析建立起较为完整的框架。为便于读者理解,笔者先基于IBM 360介绍模块化的概念框架,进而在第三部分以类比的方式来分析数字家庭的发展。

  众所周知,电脑是一套极为复杂的系统。但通过将电脑分解成主板、处理器、磁盘驱动器、电源等功能相对单一的模块(部件),电脑的复杂程度被一步步细分;再通过一定的规则(界面)确保不同品牌电脑的相应模块能互相兼容,则不仅使模块可以近乎完全独立地设计、制造,还可以让多个厂商在同一模块上彼此进行竞争。正是这种基于模块分解基础上的全球PC厂商的分工整合,大大加速了电脑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的速度。我们从中真切地感受到模块化所蕴涵的巨大变革性力量。

  但在上个世纪中叶电脑诞生之初,或者确切的说,在IBM推出360电脑系统之前,全球电脑市场的格局并非如此。当时包括IBM在内的电脑厂商都是纵向一体化的,不同品牌的电脑在软硬件上互不兼容。到1964年,IBM的设计者在开发IBM 360时创造性地采用了"模块化"原理,并通过"模块化分解"和"模块化集成"实现了计算机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重大创新;而后,进入PC时代,IBM在与苹果的竞争中开放了自己的体系架构,从而形成了今日全球计算机产业发展的格局。

  IBM的设计者将IBM 360的设计规则分成两类:一类是"看得见的(visible)设计规则"(青木昌彦教授称为系统信息,或者称为整体规则),这是由艾姆达尔、布洛、布鲁克斯三位"天才"预先构思出来的,它规定了系统应包括哪些模块、以及模块之间的联系规则(界面)以及用于衡量模块的标准等。这类设计规则决定了电脑系统的整体体系架构,是模块设计的基础。另一类规则可称为"看不见的设计规则"(青木昌彦教授称为个别信息,或者称为模块规则),在遵循类规则的前提下,参与设计人员可以进行自由对模块内的设计自由发挥、大胆创新。

  对于像计算机这样迅速变革、存在极大不确定的复杂系统而言,由于类设计规则是事先以"中央集权"方式、由少数人设定的,即使是由"具有天才头脑的人"构思出来,也难免在"模块化集成"阶段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产业发展的初期更是如此。这就需要设定"看得见的设计规则"的人与进行模块设计的人之间进行必要的交互,从而推动"看得见的设计规则"的完善。但当"看得见的设计规则"一旦建立起来,各个模块上的创新便成为推动电脑升级的主导力量(例如CPU的不断升级)。而当模块化的创新积累到一定阶段,模块与整体规则之间的矛盾会进一步激化,这时系统层面的重大创新则有望发生(例如,从IBM大型机时代进入到PC时代)。

  以今日的眼光看来,IBM在电脑架构设计上运用"模块化"原理的大胆创新,终导致了全球电脑产业结构的飞速升级和持续创新,形成了今日全球范围内分工整合的IT产业格局。模块化正是推动这一对人类影响极为深远的变革的主导力量。

  三、数字家庭标准:"看得见的设计规则"

  数字家庭,作为一场实现人类居住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无疑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因为它跨越了建筑、环境、家电、信息和通讯等诸多行业领域,不仅要把了整个家居环境中五花八门的各种设备囊括其中,而且还要实现对这些设备的有序管理和设备间的无缝连接。如果从模块化理论看来,包罗万象、极为复杂的数字家庭就像是IBM 360计算机整体(当然数字家庭比IBM 360计算机还复杂的多,甚至每一个模块都比IBM 360复杂),而家庭中的各种设备,包括电脑、手机、电视等信息、通信和家电产品则就像是构成整个系统的各个模块。相应地,目前以十七间跨国IT、AV和通信巨头推动的"数字家庭工作组(DHWG)"旨在制定的信息家电标准,则无疑是确定各个模块连接方式与界面的"看得见的设计规则",是不同模块(产品)创新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数字家庭全面推进的前提和致命的环节。在模块化理论的概念框架下审视,数字家庭的不同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演进极为明晰。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理解1999年至今数字家庭发展过程中所遭遇的困境。不妨以数字家庭浪潮中受伤深的TCL为例。TCL是从家电领取切入数字家庭的,曾经为此付出了超过一亿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和重要的发展机会。当年从微软加盟TCL的吴士宏提出的信息家庭的核心概念是"教育互联1+4",即以TCL的ejiajia网站作为提供增值服务的平台,通过互联网接入终端设备也就是TCL全线电子产品服务于广泛的中国人和中国家庭,实现"信息家庭新生活"。增值信息服务选择教育作为突破口,希冀通过建设包括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大中专教育、本科教育、硕士教育以及职业教育等的终身教育平台,提供一体化的教育信息。这一计划的核心产品就是HiD(Home information Display)。其代表产品HiD299e是在高清晰数字电视(HDTV)基础上,采用"女娲"操作系统,集成上网模块,捆绑"亿家家网站",用特别配备的遥控键盘或遥控器实现网上冲浪。以模块化理论的视角观之,TCL的数字家庭策略终是注定要失败的。其致命弱点在于,它是从单个模块创新切入数字家庭领域的,而不是首先自己或通过战略联盟方式建立起数字家庭整体"看得见的设计规则",进而与其它厂商共同推动模块创新。对于横跨IT、AV和通讯三大领域的数字家庭宏伟蓝图而言,单凭TCL一己的力量显然根本无法完成。而在没有建立起数字家庭的整体框架、网络连接和信息格式的标准之前,所有的模块设计和创新都会因为缺乏与其它模块的有效交互,难以爆发出数字家庭作为整体所具有的变革性力量。像TCL这种以单一模块、单个企业、单兵作战式的"小打小闹"自然会因为无法创造出令用户心动的应用而难获青睐,走向自生自灭--"打工女皇"吴士宏这次未能"逆风飞扬"。同样,无论是以"女娲计划"点燃的家电PC化浪潮,还是以"N模式电脑"导引的PC家电化浪潮,都是在没有建立起数字家庭的不同模块的功能划分和相互连接的"看得见的设计规则"之前,不同功能模块之间的无序竞争。这种模块之间一厢情愿式的相互替代而不是在统一的系统规则下的有序交互、功能互补,构成了数字家庭的不同模块之间的内耗,这极大的阻碍了中国数字家庭的发展。

  如果说,近年来中国家电厂商和PC厂商在数字家庭上砸出的几个亿是具有积极意义的,那么重要的莫过于在痛定思痛之后,海信、联想等数字家庭的领军厂商开始认识到建立一套数字家庭各设备之间"看得见的设计规则"的意义,开始推动关联应用技术协议的建立。如果将中国数字家庭建设推向快车道的标准能因此早日诞生,那么这几个亿的"学费"也算是没有"打水漂"!

  四、中国的数字家庭标准:该如何发展?

  联想、海信、长城等五个领军厂商建立了以战略联盟方式致力于关联应用技术协议的"闪联",中国民族厂商在全球数字家庭的竞争中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但无论就厂商参与的广度还是参与厂商的综合实力,中国民族企业主导的"闪联(IGRS)"与跨国巨头主导的"数字家庭工作组(DHWG)"之间都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中国的数字家庭标准该如何加速发展、后来者居上呢?笔者在这里基于"模块化"理论给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

  首先,按照模块化理论,在模块化分解中,"看得见的设计规则"越细致,则模块的功能越单一,复杂性会降低,但模块的独立性会相应变差,模块之间的依赖会增加。对于像数字家庭这样技术和市场快速变革、充满不确定性的复杂系统而言,作为整体规则的标准过于细致则不利于家电和PC厂商在不同模块上相对独立的自主创新。因此,中国的数字家庭标准在创立伊始,宜粗不宜细,只需建立起数字家庭发展的概念框架、网络连接和信息格式标准中基础、重要的部分。而后,在不同厂商基于模块层面的创新的推动下,再逐渐完善、细化这一标准。

  其次,由于整个数字家庭的整体规则框架("看得见的设计规则")是在技术和产业发展还都不明朗的条件下以"中央集权"的方式由少数厂商勾勒出来的,由于不确定性的普遍存在,在数字家庭产品推出以后的交互应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在建立起中国数字家庭标准基本的框架以后,作为"闪联"早的加盟企业,要尽快推出符合该标准框架的产品(即模块),并通过加盟厂商之间的通力合作,尽快实现不同产品的模块集成,以及时发现并修正中国的数字家庭标准中现存的主要问题,推动标准的动态更新,以尽早推出比较成熟的版本。笔者欣喜地看到,"闪联"成立刚满一个月,海信便于8月21日率先推出了数字媒体适配器(DMA),联想也将在10-11月份推出相应的数字家庭产品……当然,更重要的是,在这些符合"闪联"标准的数字家庭产品推出后,致力于建立中国数字家庭标准的民族企业要尽快实现多方产品的集成应用,这既是对标准的检验,也是完善标准必要的步骤。

  ,模块化所具有的变革性力量的充分发挥,终是以多个厂商基于统一的"看得见的规则",在相同模块上独立创新、激烈竞争为主要手段来实现的。因此,在建立起相对成熟的中国数字家庭标准后,要尽快实现标准的公开化或吸收更多知名企业加盟"工作组",以便使更多的IT、AV和通信企业加入到数字家庭模块创新的行列中,通过诸多厂商在同一模块上的竞争来加速模块创新的速度,进而推动中国整个数字家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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